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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金色俱乐部成立的宗旨:体现中国网通对客户的关注、关心和关爱,为客户提供个性化、零距离的服务,在中国网通和客户、客员和客员之间提供一个充分交流沟通的平台。
第二条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的个人客户和中小商务客户中的固定电话客户、小灵通客户和宽带客户凡是符合本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的,可自愿申请成为会员。
第三条 金色俱乐部所有会员均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会籍管理
第四条 本俱乐部采用会员制,满足下列条件即可自愿申请成为会员:
公众会员入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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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连续在网时间要求 |
②连续三个月月均通信费要求 |
③入会时无任何欠费 |
| 入会标准 |
6个月 |
150元 |
商务会员入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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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连续在网时间要求 |
②连续三个月月均通信费要求 |
③入会时无任何欠费 |
| 入会标准 |
6个月 |
500元-3000元 |
注:
①连续在网时间是指连续使用中国网通的通信服务的时长,以月为单位。
②月均通信费是指包括该消费者使用中国网通(集团)济南市分公司提供的固定电话、小灵通和互联网等业务而发生的本地通话费、长途通话费、月租费、网络使用费及其他记录在此消费者账户下的通信业务使用费(电话卡类消费除外)。不含社会信息台信息费。
③欠费是指客户没有在规定的缴费期缴纳上一计费周期(一般是一个月)的通信费用,欠费月次等于各次欠费时长(以月为单位)之和。例如:欠费一次且欠费时长达到2个月,则计2个欠费月次。
第五条 中国网通(集团)济南市分公司将根据客户使用中国网通通信服务的消费情况(包括连续在网时间、月均通信消费要求和欠费情况)核定其会员资格。凡满足入会标准的客户将自动获得或保持相应的会员资格。
第三章 会员享受的优惠和服务
第六条 本俱乐部为符合章程规定条件的入会者建立会员档案和相应的账户,并颁发会员卡,作为其享受各项会员服务以及在特约商户消费优惠的凭证。
第七条 会员均享受积分及回报计划。具体回报内容将根据会员积分制定。
第八条 会员享受俱乐部提供的方便、快捷、贴心的金色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金色俱乐部通道” :营业厅设置会员专区,方便会员办理业务缴费。
(2) “金色俱乐部专席”:10060客户服务中心设立会员专用通道,作为会员的服务热线。
(3) 俱乐部不定期地推出新业务供会员在规定时限内免费试用。
(4) 不定期寄送会员刊物。
(5) 10060客户服务中心不定期电话回访。
(6) 不定期组织会员活动(如电影、旅游、音乐会、联谊会等)。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会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俱乐部章程的规定。
(2) 会员应按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填写俱乐部会员登记表,会员资料应详实准确,本俱乐部郑重承诺为会员保密。中国网通(集团)济南分公司在本公司经营、服务过程中可以使用会员的资料。
(3) 会员卡为签名卡,仅供本人使用。
(4) 会员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俱乐部服务热线10060,以便相关服务信息、礼品等能够准确送达。
(5) 会员不应出现有损于中国网通(集团)济南市分公司公司形象及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 会员资格的取消:
(1) 出现严重欠费达到撤机时限。
(2) 公众会员连续三个月月均消费金额低于50元。商务会员连续三个月月均消费金额低于150元
(3) 退出使用中国网通(集团)济南市分公司的通信业务。
(4) 会员自愿申请取消会籍。
(5) 通过欺诈等不正当行为,获取会员卡或积分。
(6) 不履行会员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第十二条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保留修改俱乐部服务条款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布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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